話說在前,我很少會寫一篇如此自大狂妄的 blog post。但這些想法已在我心上縈繞多時,實在不吐不快。
話說我從小到大,都不是美人肧子。
別人會說我像爸爸或像媽媽,也會讚我乖,但就從不會說我可愛或漂亮之類的。
一直到唸小學、中學、大學,我的樣貌一直也不出眾。我在同學間並不特別受歡迎,除了在大家要借功課抄襲的時候。
在加拿大的時候,身邊也一直沒有甚麼追求者,所以我並沒有懷疑過自己是注定要走實力派的。
加入了 Mary Kay後,我的外表和打扮都有了改變,人也變得開朗和自信起來。有很多朋友來跟我說我變漂亮了,但那對我來說多少和“你沒有以前那麼醜”差不多,所以我覺得自己還算不上漂亮。要說漂亮,反而我身邊真的美女如雲,隨便也可以數得出十個比我漂亮的女生。
回到香港以後,我發覺別人看我的目光有點不同。面試會展的工作時,那個主管說我 presentable, 可以面試高一倍薪金的職位。那次是我第一次聽到 "presentable" 這個字,也是第一次被人用這個字去形容自己。這樣的事情要是在加拿大發生的話,恐怕僱主會犯上歧視條例。那時我想,她應該是指我穿著整齊、五官端正,不致於丟人現眼吧?
在會展工作期間,我遇到我人生中最多的狂蜂浪蝶,那時我想:香港的男生還真主動!由於身邊的同事很多都是空姐或 presentable的女生,大部份都有相同的經驗,所以我也不以為意。及後開始有人告訴我我長得漂亮,不是漂亮了,而是漂亮,我覺得高興的同時也感到莫名其妙 -- 這兩年來我也是這個樣子呀!除了頭髮燙過以外,甚麼也沒變呀?為甚麼我的容貌好像在香港特別受落?
因為從沒有人覺得我漂亮過,所以後來所發生的事更令我匪夷所思 -- 原來當別人覺得你漂亮的時候,生活會如此不同,我從來也沒有接受過如此的待遇呢!我要搬搬抬抬,公司的男同事總會搶著來幫忙。幫了忙,還會露出一副多謝女王賞識的模樣(可能是有點誇張啦)。部門有甚麼難題,上司們會叫我去別的部門求救,我也不知道是我的樣貌令人看見便想幫我還是甚麼的,反正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當上花瓶。
有一段時間的確覺得很懊惱。突然覺得來親近我的人都好像別有用心,又覺得好像要比別人努力才可以被肯定。但後來想通了,覺得既然大家覺得我樣貌還可以,不如就好好利用這一點加上自己的實力去令事情事半功倍。後來去賣旗,多少也是因為覺得要好好利用這張臉去做些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。
這篇日誌真夠嘔的。不過分享過後現在舒服多了~ 謝謝你的耐心閱讀。